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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为我市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1名本科学历以上医学医疗卫健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2019年汕尾市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岗位和招聘对象
详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 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 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27日止;
㈥ 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职称、执业资格不作要求,聘用后试用期满转正后仅聘为专业技术十三级。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符合招聘条件(见附件1)的应聘者请带齐相关材料,于下列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19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在桂林医学院东城校区(广西桂林市环城北路109号)现场报名。
2、2019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在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现场报名。
㈡ 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按规定报名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其中,国有单位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者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招聘现场提交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
㈢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
1、广西医科大学在4月25日下午2:30进行;
2、桂林医学院在4月27日下午2:30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聘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
经确定为入围对象的考生,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签订《协议书》。
㈣ 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聘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汕尾市人社局、汕尾人才网等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㈠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市直单位的由市卫健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核准办理入职手续;各县(市、区)的由县(市、区)人社、卫健部门按规定办理。
㈡ 逾期未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㈢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660-38120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附件:
1.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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