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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延长社保缴费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单位):
因社会保险费管户重新划转,广东省社保费大集中征管系统维护升级工作尚未完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社保费征管系统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现就维护升级期间全市社会保险费事项办理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社保费征管系统延长社保费业务停办时间至2018年10月31日24时(星期三)。
二、为确保广大缴费人(单位)的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决定延长2018年10月份社会保险费的缴款期限至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尚未完成所属期为2018年10月份社保费申报扣缴的缴费人(单位),可在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8:30至11月5日(星期一)17:30前往税务局征收前台或在11月1日(星期四)0:00至11月5日(星期一)24:00前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所属期为2018年10月份的社保费申报缴费。11月6日00:00之后进行2018年10月社保费申报缴费的,将按规定计征相应滞纳金。
三、请缴费人(单位)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并及时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相关事宜。对于系统维护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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