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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平价商店作用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稳价惠民工作的通知
陆河发改价格[2017]1号
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按照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汕发改价格[2016]337号)和《关于发挥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作用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稳价惠民工作的通知》(汕发改价格函[2017]36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县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在2017年春节期间要带头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肉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积极发挥价格调控、稳价惠民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调控时间
从2017年1月23日至27日。
二、调控方式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主动承担平抑稳定市价的责任,确保春节期间肉菜平价销售。要悬挂“春节稳价惠民活动”宣传标语,商品明码标价,带头诚信经营。
三、调控品种
《家常农副产品目录(第一批)》(粤价[2011]78号)规定的品种,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的其它农副产品可以自愿列入。
四、调控价格
调控期间,原则上要求我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销售的平价蔬菜类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达15%,平价粮、油、肉、禽、蛋类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达5%,积极实践稳价惠民的宗旨。
请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认真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2月5日前报告我局备案。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9日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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