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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关于2020年5月份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0-06-01 11:56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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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陆河县东江加油站项目

陆河县伟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陆河县水唇镇国道G235西侧片区

2020-5-13

汕环陆河审〔2020〕9号.doc



2

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南万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陆河县南万镇万全村

2020-5-18

汕环陆河审〔2020〕10号.doc



3

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水唇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陆河县水唇镇下社村

2020-5-18

汕环陆河审〔2020〕11号.doc



4

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新田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陆河县新田镇镇区南部

2020-5-18

汕环陆河审〔2020〕12号.doc



5

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陆河县上护镇护南村

2020-5-25

汕环陆河审〔2020〕13号.doc



6

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东坑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陆河县东坑镇省道335边的荒地

2020-5-25

汕环陆河审〔2020〕14号.doc



7

陆河县新田润丰加油站建设项目

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陆河县新田镇新河工业园区32米大道

2020-5-27

汕环陆河审〔2020〕15号.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5660658,传真:0660-5660726。

  联系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朝阳路218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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