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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第三中学(实验中学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1-12-30 15:48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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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第三中学(实验中学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河县第三中学(实验中学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陆河县城朝阳路交通局旁),邮编: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0658传   真:0660-56607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河县第三中学(实验中学迁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陆河县实验中学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九花塘村

环评机构:

汕尾市天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九花塘村,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环保投资244万元,主要以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综合管理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等组成,办学规模2400人,设置48个教学班,总用地面积40727.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966.72平方米。拟招学生 2400 人,教职工 200 人,提供食宿,项目实行 1 班/天,每班 8 小时,年工作 265 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洁处设置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和开挖方土的保湿。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附近水体。生活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废水利用环卫吸粪车清运,不外排。

2.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室内装修废气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风力扬尘、土石方开挖和建筑材料车辆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和作业扬尘。通过加强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区的管理,采取车辆围挡、定期洒水、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使用低含硫量的柴油作为机械设备的燃料降低施工机械废气的影响。通过加强室内装修管理,使用少毒少害质量合格的原料,加强通风有利于有机废气的护散,有效防止有机废气的积聚作用,以低浓度排放有机废气,减少对周边产生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通过在施工场址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

4.施工期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生活垃圾包括残剩食物、塑料、废纸、各种玻璃瓶、动物骨刺皮壳等,均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二)运营期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碱液喷淋装置废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和碱液喷淋装置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达到陆河县城大坪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经市政管网排入陆河县城大坪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引至“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VOCs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II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DA002、DA003)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 项目方应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东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并对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厨余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或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油脂交由相关专业公司清运处理;实验室固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中和沉淀池沉渣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搞好区域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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