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关于陆河县欧名朗新型防水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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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 10:24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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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 |
C21082600000000145 |
项目名称 |
陆河县欧名朗新型防水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陆河县欧名朗新型防水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
《陆河县欧名朗新型防水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汕尾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 |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 |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审批文号 |
汕环陆河告﹝2021﹞5号 |
审批时间 |
2021-8-27 |
联系人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环评与排放股 |
联系电话 |
5660658 |
传真 |
5660726 |
通讯地址 |
陆河县朝阳路218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备注 |
该项目属于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经审议,我局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相关附件:
1.汕尾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docx
2.陆河县欧名朗新型防水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pdf
3.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环评单位).docx
4.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建设单位).docx
5.不涉密说明(建设单位).docx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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