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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活天然药物研发生产基地(广东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汕环陆河告〔2021〕3号 | 汕环陆河告[2021]3号 | 2021-07-07 | 广东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汕尾陆河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朝阳路218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邮编: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0658 传 真:0660-5660726。 相关附件: 报告表——金活天然药物研发生产基地(广东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docx 金活天然药物研发生产基地(广东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汕尾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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