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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城污水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1-01-11 15:13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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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河县城污水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河县城污水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陆河县城朝阳路交通局旁),邮编: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0658传   真:0660-56607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河县城污水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陆河县河田镇城南大坪

  环评机构:

  潮州市丰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陆河县大坪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项目位于陆河县河田镇城南大坪,占地面积为596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46平方米,总投资32000万元,处理规模为1.5万m³/d,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处理规模为3万m³/d,铺设新建污水管道31000m及检查井、沉砂井等配套设施,并改造城东、宝山、城南、城西等四个片区的污水管道34.2km。陆河县大坪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收集服务范围内的县城居民生活污水、医院卫生机构医疗废水,不收集服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工业废水。本项目拟定员13人,其中化验人员3人、脱泥班3人,中控班8人,6人在厂内食宿。中控班为三班制,每班8小

  时,其他为8小时/天,年工作时间365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为物料运输中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制备建筑材料产生的粉状物料逸散;原料堆场和暴露松散土壤表面受风吹侵蚀产生的扬尘。采用打围作业、湿法作业。对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2.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不外排。施工废水集中后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在沉淀池出水口设置滤布,拦截大的块状物及泥沙后,全部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搅拌机等机械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4.本工程土方开挖弃方由县主管部门统一调配,用作其他项目的填方和绿化,剩余部分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弃土场。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运营期项目污水经“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复合过滤池——紫外线消毒”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达标尾水排放至黄竹沥溪,最后汇入螺河。2.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处理间(粗格栅、泵房、细格栅、沉砂池)、A2/O生化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恶臭。通过引风机收集、管道输送至生物滤塔除臭设备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少量恶臭污染物通过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各项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各项目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监控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3.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源于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格栅渣和沉砂、废紫外线灯管、废化学品包装容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5.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搞好区域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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