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为物料运输中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制备建筑材料产生的粉状物料逸散;原料堆场和暴露松散土壤表面受风吹侵蚀产生的扬尘。采用打围作业、湿法作业。对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2.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不外排。施工废水集中后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在沉淀池出水口设置滤布,拦截大的块状物及泥沙后,全部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搅拌机等机械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4.本工程土方开挖弃方由县主管部门统一调配,用作其他项目的填方和绿化,剩余部分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弃土场。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运营期项目污水经“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复合过滤池——紫外线消毒”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达标尾水排放至黄竹沥溪,最后汇入螺河。2.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处理间(粗格栅、泵房、细格栅、沉砂池)、A2/O生化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恶臭。通过引风机收集、管道输送至生物滤塔除臭设备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少量恶臭污染物通过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各项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各项目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监控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3.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源于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格栅渣和沉砂、废紫外线灯管、废化学品包装容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5.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搞好区域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2021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