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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腾飞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9-27 14:29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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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腾飞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腾飞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陆河县城朝阳路交通局旁),邮编: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0658  传真:0660-56607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尾市腾飞石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腾飞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陆河县城南工业区

  环评机构:

  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汕尾市陆河县城南工业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658789,北纬23.272338,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2800m2,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区、存放区、宿舍。主要从事石料加工、销售,预计年产大理石、花岗岩制品66.66m³。项目员工共10人,均在厂内住宿,厂内不设食堂,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办公生活简易用房等配套辅助工程建设,施工期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将会消失,故本环评不作施工期工程分析。

  (二)运营期

  1.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

  初期雨水。项目切割机和水磨机配套有喷水装置,对切割、水磨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喷水处理后,废水经车间内排水沟流入工业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陆河大坪水质净化厂处理。2.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以及工作人员在厂内操作活动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3.项目在切割、水磨工序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切割、水磨工序均为湿法作业,生产过程使用循环水喷淋加工部位,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后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内,石材表面附着循环水,在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因含有水分,不易起尘,绝大部分被循环水捕集进入沉淀池。项目使用云石胶对不同规格的石材进行粘剂,云石胶中的环氧大豆油为低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成分均为稳定物质,经过大气扩散且项目车间布局井然有序,车间的通风良好,经车间通风扩散、周边绿色植物吸收后,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外售给建筑废物回收利用单位生产建筑材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交由制砖厂作为制砖材料;废包装袋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5.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搞好区域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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