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2020-06-08 10:10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陆河县城朝阳路交通局旁),邮编: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0658传   真:0660-56607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陆河县人民南路九花塘路口直入200米

环评机构:

深圳中鹏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陆河县人民南路九花塘路口直入200米处(中心点坐标为E115°39'29.35"、N23°17'35.69"),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5层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和1栋3层实验室。占地面积2802.61 m2,建筑面积3800m2。项目建筑功能主要包含保障用房、实验用房、业务用房、行政办公四类功能用房。职工人数为46人,职工均在项目就餐,不在项目住宿,年工作25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与实验室医疗废水一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二级生化”工艺进行深度处理,出水经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陆河县城大坪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2.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对项目的污水处理站除进、出口外的各池体构筑物封闭加盖处理,采用消毒剂进行消毒,在对废水处理站臭气进行消毒时,既能杀灭污水中的病菌和病毒,同时还具有除臭功能;项目食堂属小型饮食单位,建成后食堂安装烟气收集系统及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限值。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污水站鼓风机、厨房风机、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等机械设备,以及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和进出项目区域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通过隔声、减震、加装柔性接头、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接种、体检、实验室、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医疗废物、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其他危废定期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用专车上门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出场。5.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搞好区域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2020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