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息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广东森钢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河审〔2025〕3号) | 汕环陆河审〔2025〕3号 | 2025-2-13 | 广东森钢新能源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 陆河县河口镇产业转移工业园坪山大道北端西侧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尾市人民
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邮编: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0658
传 真:0660-56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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