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主体及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关于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部分农业重点项目)的通知》(粤财农〔2023〕221号)和《关于做好汕尾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的通知》(汕农农函〔2024〕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主体及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主体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莫道存,联系电话:0660-3289918
附件: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对象及拨付金额核定汇总表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名单及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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