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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在陆河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陆河县审计局局长 刘远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1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956万元,同比增长13.8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307万元,同比增长19.88%;非税收入完成16649万元,同比增长5.54%。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建立科学绩效管理体系。出台了《陆河县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划分县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印发《陆河县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陆河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
——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整改成效。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经统计,《陆河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39个问题,截至2022年6月底,已整改36个,整改完成率92.31%,整改问题金额26804.38万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97亿元,总支出35.62亿元,年终结余3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55亿元,总支出21.92亿元,年终结转62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568万元,总支出56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61亿元,总支出1.33亿元,当年结余2811万元。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县财政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改进。一是年初代编预算到位率低。2021年年初代编预算项目金额到位率为72.73%。二是将具有确定性的事项列入代编预算,涉及金额1165.15万元。三是2021年有4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项目依据不充分,项目入库审核不严格。
2.县财政局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4013.35万元。二是公务卡使用未实现全覆盖。
3.预算管理力度不强。一是非税收入2029.5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有12项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低,涉及金额1198.81万元。三是未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四是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五是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70个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涉及问题资金总额2156.1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预算管理不够严格。有8个单位存在预算追加比例高的问题,预算追加比例超30%;5个单位共7项项目资金,合计772万元,执行率低于30%;20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合计41.80万元;11个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合计14.19万元;11个预算单位工会经费无预算支出,合计68.72万元。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5个预算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合计10.36万元;17个预算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合计1121.52万元;3个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4个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账卡不符。三是部分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12个预算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合计115.70万元;6个预算单位自行采购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合计11.8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创建“无证明城市”、落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一)全县“民情地图”应用推广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人员配备不完善。3个镇合计6个村未按规定新增“民情地图”管理平台专职人员。
2.部分网格员管理不到位。3个镇合计16名网格员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平均每日提交网格工作记录量不足1条。
3.部分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3个镇的联勤指挥中心未审核或超时审核的“网格员上报”事件合计15宗;3个镇联勤指挥中心事件按期办结率低;3个镇合计10宗“网格员上报”事件未形成闭环管理。
(二)创建“无证明城市”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2个单位已关联电子证照,但仍向办事人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2个单位线上办事指南未及时更新;3个单位擅自新设证明事项,要求办事人提供一次性告知清单或办事指南以外的证明材料。2个单位合计2个事项证明材料未能通过部门间协查方式予以确认;1个单位仍收取列入取消清单的证明材料;全县电子证照应用开通率低,仅为25.82%。
(三)落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宅改体制机制不完善。未及时出台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度、宅基地分类退出操作办法、宅基地有偿使用范围和标准等政策文件。
2.宅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镇超标准宅基地的数据未核实、底数不请;巡查执法力度不够;“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分类退出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做好民生项目的决策部署,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开展审计。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税务部门未征收3家企业工伤保险费。二是违规向享受机关养老的退休人员发放企业职工养老待遇1.13万元。
(二)2019年至2020年水利专项资金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1个水利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涉及财政资金6659.90万元;12个水利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财政资金3158.24万元。二是22个项目水利专项转移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涉及财政资金5809.30万元。三是2个已验收的水利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四是县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未按规定对8个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个别水利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
四、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一是陆河县青少年宫迁建项目和陆河县图书馆建设工程两个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二是有125.81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在主管部门结存1年以上,导致负担债券利息4.2万元。三是有10000万元的专项债券分配不合理。
(二)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有是3项直达资金共766.17万元分配工作推进慢,导致长时间滞留财政;二是有3项直达资金支付沟通渠道不畅,导致部分直达资金长时间滞留财政。三是违规发放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助金1.4万元。四是困难群众救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率低,资金闲置。五是有2项资金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县审计局对13个建设单位、21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3486.6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施工图建设;二是部分项目多计工程费用;三是部分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四是部分项目完成质量不高;五是部分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六、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挥专项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助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追加事项;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三保”力度;用好项目资金,做细做实项目储备,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督促尽早形成实务工作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质量。
(三)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绩效管理水平和监控能力,形成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报、预算调整的衔接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县审计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陆河奋进新征程,实现新崛起,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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