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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河县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 2017-12-12 09:32
  •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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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26日,陆河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陆河县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对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的审议意见。县审计局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坚持依法审计,公正执法,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了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整改跟踪检查等举措,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到实处。从跟踪检查和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情况看,绝大部分被审计单位能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指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48个,已整改45个,审计整改落实率为94%;通过审计整改,已上缴财政20.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41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1万元,政府投资结算审计核减投资额360.20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3579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461万元,调整账务处理金额120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8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82条,采纳率93%。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如下:
      一、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权责发生制支出规模较大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盘活资金的力度,并在2016年预算中将权责发生制资金编入部门预算,报人大通过。
    (二)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未进行绩效评估的问题。县财政局将按照上级的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逐步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统计绩效评价制度,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6个项目1497万元预算编制精细化不够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进行不断完善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工作。
    (四)关于暂付款清理力度不够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大力度对暂付款挂账进行清理清查,但对部分因历史性挂账及待处理事项较多的款项,一直无法清理核销,如水利融资贷款等需上级下达指标后才能消化。
    (五)关于非税收入4013.87万元划解不及时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6年度足额缴入国库。
    (六)关于非税收入按比例安排拨款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取消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的做法,并在年度预算中按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部门公用经费,逐步提高对各单位经费保障。
    (七)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万元未及时缴库的问题。2016年已由国资公司上缴国库,今后对应收的国资经营收入继续加大催收力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县林业局已归还被挤占林业专项资金2.8万元。
   (二)关于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螺溪镇政府和县林业局已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金使用行为。
   (三)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了措施,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进行了认真清理。
   (四)关于租赁收入未缴税的问题。螺溪镇政府已向国税部门补缴税费1.1万元。
   (五)关于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陆河中学已将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6.7万元上缴县财政。
   (六)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了新年度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职业技术学校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2.2万元和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452万元,未按类别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陆河中学购置固定资产53万元未登记入账、河田中学购置和建设固定资产1195万元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县林业局购置办公设备1.1万元未登记入账等问题。4个单位均已落实整改,并补记固定资产和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三、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工程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6257万元,已按规定工程结算分别核减共计360.20万元,并进行了整改,分别按审计审定价款拨付工程款后入账管理。
      四、财务收支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县法制局收取资料费、执法工本费、培训费等合计22.9万元,县环卫站卫生费收入4.9万元,已全部补缴县财政。
    (二)关于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完善单位内部执行集中采购制度,加强新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进行了认真清理。
    (四)关于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现金管理,今后大额现金支付通过开户银行转账结算,严格按规定规范现金使用范围。
    (五)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各单位加强了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处理,对未设专账管理的专项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管理。县政府办购置办公设备等3万元,县环卫站购置办公设备、摩托车等4.1万元,已按整改要求补记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五、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县2011年至2015年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拨付、使用,项目实施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县环保局针对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试点项目、锡矿塌山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建设项目现场,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间节点,责成工程队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关于5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陆河县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程、上护镇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程、新田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镇、上护镇硁二村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示范村项目等5个项目合计投入财政资金880万元,已使用400.8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45.5%。尚有479.18万元资金未使用。县环保局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全力推进5个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早日发挥工程项目应有效益。
      3.关于项目工程建设后管护方面存在问题。县环保局已联合东坑镇政府加强对榕江河的管理,对东坑镇区域内榕江河(陆河段)污染综合整治竣工后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当前创文创卫的要求及有利条件,及时收集和运送,确保垃圾不乱倒,严守榕江河的清洁卫生。
    (二)对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未开通12329服务热线和信息平台的问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加紧建设,以方便贷款人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即时查询,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行更加安全和高效。
      2.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超出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管理的问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金使用行为。购置办公设备已补登记固定资产入账管理。
      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查不严格、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按整改要求改正。
      六、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专项资金190万元,未及时安排发挥效益的问题。县一洲幼儿园创强专项资金190万元,县财政已下拨90万元,另100万元由于该园超过2年未申请用款,县财政已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二)关于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违规自行采购的问题。16间学校已通过完善单位内部执行集中采购制度,落实新年度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关于挤占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的问题。陆河中学、实验中学2所学校已加强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七、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县供水公司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现金使用行为。
   (二)关于不合规票据入账和财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县供水公司已取得支付在建工程管道安装款项13.5万元的合规票据入账。
   (三)关于水量损失、管理方面缺失的问题。县供水公司针对水量损耗大问题,召开了专门会议,实行分组包干,执行奖励机制,堵塞漏洞,并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水量回收率,提高企业效益。
      综上所述,大部分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纠正,但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是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是整改过程遇到了实际困难,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促进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通过依法依规地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从而促使被审计单位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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