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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场监管局丁文团副局长带队到陆河开展电动自行车立法调研工作
6月3日,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文团带队到陆河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立法调研,通过座谈会形式深入了解陆河县电动自行车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就电动自行车征求立法意见和建议。陆河县市场监管局郑晋衡局长、邓新俊主任科员、相关业务骨干和我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代表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围绕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立法的必要性、如何制定符合实际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及如何实现对电动自行车的有效治理进行了认真讨论。同时就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的规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经营管理、非法组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责任设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丁文团强调,电动车已成为广大群众出行和运输的重要工具,关系到家家户户的生产、生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电动车管理问题逐渐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和风险点之一,通过立法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十分必要。要充分认识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责任和意义,主动对接立法工作,多方征求意见,确保立行得通、真管用的法。二要在行动上主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电动自行车的重要监管部门之一,要抓牢工作重点,依法主动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对电动车3C认证和质量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三要在监管上更加规范。要加强对各类组拼装电动车及零配件经营销售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对电动车销售门店的规范管理,严格查处销售三无产品和组拼装电动车行为,防止各类非法组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全力为我市“五城联创”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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