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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批前公示
为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家七部委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陆河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办法公示,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
一、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21日止。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电话:0660-5665328;传真:0660-5663112,传真请注明“陆河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字样,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信件请寄:广东省陆河县河田镇朝阳路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股(邮编:516700;电话:0660-5665328),信封请注明“陆河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并留下联系方式。
(三)电子邮件请发:lhzjggy@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陆河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并留下联系方式。
附件:陆河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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