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网
- 政务微信
明年1月1日起,大湾区向香港开放工程建设市场,便利港企港人在内地9市开业执业
2020-12-29 18:51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粤港澳大湾区速递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林世雄(左二)12月29日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右二)主持发布会,向建筑及工程业界介绍在《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下,便利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到大湾区9市开业执业新措施的主要内容。
发展局12月29日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建厅)合办发布会,向建筑及工程业界介绍在《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下,便利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到大湾区九市开业执业新措施的主要内容。
发布会在两地同步举行,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林世雄与住建厅副厅长蔡瀛以视像形式主持。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部长蒋建湘教授,以及建造业相关专业学会、协会和专业注册管理局代表均有参与。
林世雄表示,新措施在今年7月得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初步同意,在各方努力下得以落实细节,在11月底通过住建厅官方网站公布,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在这个时刻推出,为香港业界带来令人振奋的喜讯,也肯定了粤港两地多年来合作的成果。
他期望在新措施实施后,香港的专业人士和企业能够把握大湾区发展的机遇,借此成为一股重要动力,协助打造大湾区成为一个国际级的湾区。
属两份名册者合资格
《管理暂行办法》容许属特区政府两份名册,即「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和「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名册上的顾问公司,以及香港相关专业注册管理局注册的专业人士,通过备案方式,对应内地相应的资格,从而可以在大湾区内直接提供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