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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汕尾市人民政府与陆河县人民政府签订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918套,原则上2017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少于826套,2014年开工建设的公租房130套,原则上2017年85%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少于111套。
(二)着力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租房问题,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租房项目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0户。
二、保障措施
市按照规定及时下达中央、省和市级补助资金。陆河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及时制定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发放目标任务;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按期竣工交付、及时分配入住;健全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目标任务
(一)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918套,原则上2017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少于826套,2014年开工建设的公租房130套,原则上2017年85%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少于111套。
(二)着力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租房问题,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租房项目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0户。
二、保障措施
市按照规定及时下达中央、省和市级补助资金。陆河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及时制定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发放目标任务;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按期竣工交付、及时分配入住;健全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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