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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
关于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情况说明
2017-09-11 17:11
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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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粤审社报〔2017〕26号)文件要求,其中提到“陆河县河田镇横街公产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费20万元、监理服务费13万元”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2017年度我县没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不需要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陆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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