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网
- 政务微信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近年来,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参保人看病就医时,享有年度200元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和高血压、糖尿病等多达53种特殊门诊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年度报销限额达65.4万元,有效避免了因巨额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风险;参保人身体健康时,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用于助济其他患病的参保人,凸显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理念。
又到了一年一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时间。2024年度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筹资标准不低于102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粤医保”“粤税通”“粤省事”“善美村居”微信小程序、各地办税服务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银行代扣缴、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和村(居)委会代征等方式进行缴费;新增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凭证前往全市任一医保经办前台,或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除特殊人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中途不能补缴,也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诚请您及时参保缴费,为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生活添上保障。
参保缴费后,建议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俗称“医保码”),享受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医疗保障服务。激活后,参保人打开手机刷医保二维码就能直接结算,还能在线办理医保各项业务,堪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老人、小孩等不便使用智能手机的参保人,可由其家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亲情账户”功能进行绑定,使用时出示手机上个人或者已绑定亲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即可。
全民医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美满!
敬请关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信息。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