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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零容忍”整治耕地“非粮化”现象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及耕地保护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守好耕地保护红线。12月27日,我镇组织开展新田镇耕地“非粮化”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对我镇新村村存在占用耕地种植油柑等林果树进行依法清除整改。此次行动对农户占用耕地种植非粮化作物起到警醒作用,有效提高农户保护耕地意识,并取得预期效果。
根据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禁耕地“非粮化”行为。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明确要求,两通知印发后“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
我镇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已在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发布耕地管理管控公告,严厉打击占用耕地种植林木果树等“非粮化”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占用基本农田挖糖养鱼及种植林果树、占用耕地种植“非粮化”作物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耕地保护落到实处,保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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