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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家庭成员居民医保
  • 2022-11-22 15:18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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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功能正式上线,成为全省首个地市,率先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实施,惠及万家。代缴渠道一经推出,就引起全市广大市民关注,职工医保参保人纷纷尝试,迅速带动居民医保参保700多笔,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超25万元,数据每天不断激增,在优化居民医保缴费方式的同时,切实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片好评和连连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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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上线的参保缴费功能,依托遍布全市各村(社区)的城乡社保缴费专用智能POS终端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根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的《已完成升级村(社区)明细》,就近选择符合条件的村居委,通过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并签署个人承诺书,建立共济关系后,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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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全市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坚持需求导向,加大探索改造力度,跟进提供线上便捷服务,稳步扩大家庭共济范围,确保统筹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惠及更多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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