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充分肯定审计工作成绩,并对下一步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充分肯定审计工作成绩,认为省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审计署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推进常态化“经济体检”、推进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投资项目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国资国企审计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显著提升,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下一步审计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四个方面意见。一是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聚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财政政策绩效和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等的审计监督,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审计监督,积极推进政府债务审计监督常态化,将政府债务审计监督列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要项目,切实推进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健全整改责任清单,重点关注屡审屡犯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定期通报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情况清单,加强整改信息共享,完善审计公告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公开。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抓好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财政管理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政府债务审计、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以审计担当作为更好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戚闽粤)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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