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县第三批“爱心小屋”完成验收
9月27日,由团县委、县妇联发起,县义工协会承接改造的第三批“爱心小屋”在河口镇完成验收。
慰问团一行前往河口镇“爱心小屋”为困难儿童送上书包、书籍等学习用品和大米、鸡蛋等生活用品。记者了解到,这个“爱心小屋”的主人是一名四年级的女孩,受限于家庭条件,一直都没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学习空间。通过“爱心小屋”改造项目,原本杂乱、拥挤的屋子变成了宽敞干净的小天地,她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
据团县委负责人介绍,发起建设“爱心小屋”项目,旨在进一步深化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对县内部分困境家庭8至14岁少年儿童,在其原有房屋基础上,打造专门的学习、休息空间。今年1月我县首个“爱心小屋”项目在新田镇启动,随后在全县范围内正式铺开。此次验收的第三批爱心小屋,由我县五个“爱心商家”通过“爱心义卖”筹集资金建设。
记者:彭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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