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陆河县螺溪镇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螺溪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21 22:1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螺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螺溪镇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螺溪村成功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班子会议集中学、镇领导干部到村(社区)领学带学、村(社区)结对交流学等方式,推动全镇各级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议,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职责细化分工,将工作任务进行详细部署,定期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在法治工作方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的成效,充分发挥基层实干当先的效能。

  (二)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

  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镇委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学法,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信访工作条例》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抓法治学习,推动全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加学法,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螺溪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统筹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责任,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四)对标上级工作要求,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汕尾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镇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业务部门提出方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党政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和驻村律师依法开展乡村振兴、宅基地确权、土地征收等重大事项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2023年依托政府法律顾问顺利推进垦造水田、污水、自来水、教育补短等项目建设。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常态化做好农房管控、“两违”、交通、消防、市场整治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镇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培训学习会议,对《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履职能力。

  三是立足普法职能,推进平安螺溪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动“公检法司访”五大部门和镇直职能部门、乡贤、法律顾问、网格员等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以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2023年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余宗,调处率达97%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依照规定精简办事环节和证明材料,确保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100%取消,并按上级要求依法向群众公布证明材料取消清单。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等形式,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推动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服务政府。精准掌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需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部署、专项检查方案,广泛听取意见,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公示有关要求,及时在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螺溪镇分栏)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普法责任清单等,公示行政处罚事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六是聚焦精准普法,提升服务惠民效能。打好普法“特色牌”,围绕打造“三五六九”服务群众模式,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其中禁毒骑行、拔河比赛等宣传活动受到“南方+”“羊城派”等媒体转载推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动法治精神进村入户到人。截至目前,全镇共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5户,将示范户创建及学法懂法内容纳入家庭户积分评价体系,以“积分考核、兑换奖励”的形式激发群众主动学法守法用法。建好用好普法宣传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社区相融、与村民互促,建成长达1.3公里的镇级法治文化长廊和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的村级党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方式把法治内容嵌入到情景中,将法治文化阵地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建成以后,共接待学习交流活动80余次,惠及群众5000多人次。开展“护苗行动”,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妇女儿童之家等平台,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等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四点半课堂”,补牢农村儿童课后失管的真空,加强对留守儿童课后法治教育和管护,通过普及,全镇未成年人零犯罪。强化典型案例宣传,螺溪村“法律明白人”刘敏的故事登上法治日报、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螺溪镇“普法+”“+普法”项目被评为 2022—2023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大多数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比新时代法治政府工作需要还存在差距。二是公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诚实守信的自觉意识有待进一步养成,还需创新宣传方式,培育普法工作亮点,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乡村普法文化阵地,提升基层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运用“两平台”执法办案还不够熟练,对线上办案流程还没有很好地把握。另外缺少专业技术检测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缺少专业的询问室,离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仍有差距,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高。

  三、下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我镇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具体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机制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突出重点任务,持续发挥好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建设的作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持续深入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社会的依法行政。紧紧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注重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完善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办法,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责任追究,通过监督考核推动责任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